遊戲規則

此遊戲的要則是從攤放在一張桌面上的12張卡中,揀出其中3 張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(以後稱作一組卡)。 每張卡面均同時一起顯示並包含下列四組特徵:
圖形 ― 六邊形、仿葉形、仿蛇形
顏色 ― 紅、綠、藍
描影 ― 填滿面、間條狀、點線框
圖形的數目 ― 一、二、三
3 張卡為一組。所謂一組的定義,乃是任何被揀出的3 張卡的卡面同時一起所顯示上述的每組特徵 都必須各自地是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。換句話說,任何被揀出的3 張卡的卡面同時一起所顯示的 圖形、描影、顏色、數目都必須各自地是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(見例一)。因此,任何被揀出的3 張卡的卡面同時一起所顯示上述的四組特徵均須分別地符合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的觀念,否則便 不可被配成一組。假如在任何被揀出的3 張卡的卡面同時一起所顯示上述的四組特徵中,只要有一 組不是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便不可被配成一組。換句話說,假如在那3 張卡中,只有2 張卡面所 顯示的任何特徵是相同,便不可被配成一組(見例二)。簡單來說3 張卡的每組特徵必須各自地是 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。

入門玩法

先用所有填滿面的卡來玩。一疊填滿面的卡共27張,1 款描影(填滿面) × 3 種顏色 × 3 個數目 × 3 類圖形 = 27款/張。當你熟習此入門玩法後,才混合其餘兩疊卡來玩。每疊卡也各有27 張。 一疊是間條狀,另一疊是點線框。玩法請參照下述的遊戲玩法。

遊戲玩法

整疊卡共81 張。 一疊填滿面(27 張) + 一疊間條狀(27 張) + 一疊點線框(27 張) = 81 款/張。
先從所有玩卡者中選出一位做發卡者,再由此發卡者把整疊卡洗勻,然後,依次遂一把12 張卡( 2 × 6 或3 x4 )反轉攤放在桌面上,即是把有顯示各組特徵的一面向上攤放,讓每位玩卡者可清楚看見每張卡 面所顯示的各組特徵。任何一位玩卡者均可從攤放在桌面上的12 張卡中,揀出並拿走(以後稱作揀走)一 組卡或更多組卡(如有)(下文全以一組卡的單位為例)。任何3 張被揀出的卡均須被其他玩卡者檢查,以 辨其是否可被配成一組。如是,那一組卡便可被拿走並保留,待每局遊戲結束時,用作計分結算(計分方 法見於下文)。繼而,發卡者須從其手上那疊卡中補發3 張在桌面上,代曾剛被揀走的一組卡。如否, 那3 張被揀走而又不可被配成一組的卡,便須被放回在桌面上。
此遊戲並非由每位玩卡者依次輪流揀走一組卡,乃是誰先見到一組卡,誰便該立即叫「思」,然後,才 可揀走那一組卡。換句話說,誰先叫「思」,誰便有權先揀走一組卡。再者,該名叫「思」者於叫「思」 後,可盡量揀走所有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,而其他玩卡者則不得輕舉妄動,待此舉完成後,才可再一起 繼續。為免任何玩卡者隨便亂叫,誰叫了「思」後的數秒內(建議:5 秒內),還未曾揀走一組卡,或揀 錯了3 張不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,誰便被扣1 分。即是每揀錯一組,便被扣1 分。多錯多扣。
假如所有玩卡者均同意沒有可能從桌面上的12 張卡中揀出一組卡,發卡者便可多發3 張,造成共有15 張卡攤放在桌面上,以增加從其中揀出一組卡的機會。在此情況下,當有一組卡被揀走,則毋須再多發 3 張,使攤放在桌面上的卡的數量回復維持12張。但假如所有玩卡者仍未可繼續從那12張卡中揀走一組 卡,發卡者才須再多發3 張,如此類推。遊戲繼續至整疊卡被發清為止。於每局遊戲完畢時,可能會剩 下6 張或9 張卡在桌面上而又沒有可能從其中揀出一組卡來。此等情形是正常的。

計分方法

假如有6 位玩卡者,便可用6 局作為結束整個遊戲來計算。當第一位發卡者把整疊卡發清,而所有玩卡 者又沒有可能從最後剩餘在桌面上的卡中揀出一組卡,便表示第一局完。繼而,由第一位發卡者左方的 那一位做第二局的發卡者,如此類推。換句話說,每位玩卡者須依次輪流做發卡者。每局遊戲完畢後, 每位玩卡者隨即數算其拿走並保留所得的總組數。每組得1 分。例如你拿走並保留了三組卡,便得3 分 。你把6 局所累積的分數加起來,再減去你在6 局中所有被扣的分數(如有),便是你在整個遊戲中所得 的總分。誰得的總分最高,誰便勝出。整個遊戲的局數也可在所有玩卡者的同意下自行制訂。但須注意, 於每局開始時,都要把整疊卡再重新洗勻。

單人玩法

第一、按上述的入門玩法或遊戲玩法作自我練習,以備與他人比賽;或
第二、可用計時器,按上述的入門玩法或遊戲玩法,測試自己要用多少時間才可把遊戲玩完;或
第三、在額定的某段時間內,按上述的入門玩法或遊戲玩法,數算自己可得多少組卡或多少分數。
但須注意,不論上述的第二或第三的玩法• 如沒有可能從杷張卡中揀走一組卡而要多發3 張,便要 被扣1 分。所有被扣的分數也須被計入你在整個遊戲中所得的總分內。假如你和你的親屬或朋友各 有一副思卡™ ,便可一起按上述的第二或第三的玩法作比賽。

例一

下列一些例子顯示3 張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:

seecards eg 1.1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同是六邊形;同是綠色;同有一個數目;各有不同的描影。

seecards eg 1.2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同是仿葉形;同有2 個數目;各有不同的描影和顏色。

seecards eg 1.3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不論圖形、顏色和數目均是「全不同」,而描影(填滿面)是「全同」。

seecards eg 1.2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不論圖形、描影、顏色和數目均是「全不同」。

例二

下列一些例子顯示3 張不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:

seecards eg 2.1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同是仿蛇形;同有1個數目;各有不同的顏色;但2張是點線框,1 張是填滿面。由此可見,描影是不符合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的觀念。

seecards eg 2.2

上列3 張卡的卡面所顯示的,同有1款描影(間條狀);同有2 個數目;各有不同的顏色;但2 張是仿葉形,1 張是六邊形。由此可見,圖形是不符合「全同」或「全不同」的觀念。

附加玩法

接配遊戲

遊戲開始前,先從整疊卡中隨意抽出3 張可以被配成一組的卡,然後,把它們並排連接著攤放在一張 桌面上(橫排或直排均可)(見圖一) 。繼而,每位玩卡者依次輪流各取7 張卡在手,以備於遊戲時依 次輪流放卡接配之用。餘下的卡則背向上被疊放在桌面上的某一處,以便每位玩卡者於遊戲時依次輪 流取卡之用。遊戲開始,由其中一位玩卡者先放卡;但要選誰先放卡,便當由所有玩卡者共同協定。 假如由你先放卡,你便須查看在你手上的卡是否有1張卡可與在桌面上任何並排連接著的2 張卡接配 成一組• 或有2 張卡可與在桌面上的某編張卡接配成一組。如是,你便可進行放卡接配,但每一輪只 可放卡一次;如否,你便須從那被疊放在桌面上的卡中,多取1 張在手,以待下一輪的機會。當你完 成了此一輪,便依次輪到你左方的那一位玩卡者,如此類推,直至遊戲結束為止。
每位玩卡者可隨意以橫、直或斜的方式放卡接配,只要在桌面上的卡可與在你手上的任何1 張或2 張 卡接配成3 張一組便可以了(見圖二)。每配成一組,便得1 分。假如你所放的1 張或2 張卡可同時一 次過以橫、直、斜的方式與在桌面上的卡接配成三組,便可得3 分(見圖三) 。此遊戲提供兩種不同的 取勝之道。第一種,誰先最快把其手上的卡放清,誰便獲勝;或第二種,如疊放在桌面上的卡已被取清 ,而又未有任何一位玩卡者能把其手上的卡放清,那麼,便以誰取得最多分的獲勝。

seecards eg 3